转发《关于常态化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研处时间:2024-05-14浏览:306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常态化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滁州市八大产业链,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懂科研、懂产业、懂投资的各领域专家,主要为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社团组织、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专家类别与条件

(一)技术专家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的专家(副高职称以上),主要是高等院校教研人员、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科技企业科技开发人员等。

重点领域的企业总(副总)工程师、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产业专家优先入库。

(二)管理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中懂产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中懂产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省级及以上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载体中懂产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财务、金融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专业财务人员和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具体包括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银行、证券、担保、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专家。具备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知识产权专家等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相关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具备参加评审评估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意见;

3.从事所属行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并且仍在从事,对本行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金融等发展状况;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5.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流程

   1.入库专家填写滁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附件2,签署专家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研究成果参与科技项目实施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wordpdf签字扫描版)以压缩文件夹(专家信息表+专家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形式61日前发送指定邮箱。

2.市科技局不定期组织对专家库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专家方可入库。

、专家权利、义务及日常管理

专家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日常管理要求按照《滁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皓玥

邮箱地址:hywu@chzu.edu.cn

联系电话:0550-3512330


附件1:滁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pdf

附件2:滁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3:入库专家承诺书.doc

附件4:专家技术领域、子领域和方向分类.xls

附件5:关于常态化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4514


终审人:诸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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